臺北流行音樂中心(以下稱北流)於今日2021/12/3,舉辦主題為「廢言終結者:區塊鏈應用=音樂版權唯一解?!」產業高峰會,邀請音樂文化創意產業中具著作權、科技法律、智慧財產與區塊鏈應用領域等專業人士參與,匯聚相異立場以對談方式激盪想法,一同探究「去中心化形式」與「中心化管理」在當代音樂版權利用之多元可能性,期待促成對話,創造實質交流與共創內容,推動音樂產業發展。

音樂、科技、著作權、法律領域,陣容堅強

本次活動主持人由臺灣首位發行音樂扭蛋NFT的創作人「馬念先」擔綱,與談人包括具有智財法律背景、科技發展專業的前NCC主委、南港軟體育成中心主任、文創產業專案辦公室主任、現任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副理事長「詹婷怡」;現任經濟部技術處區塊鏈科專計畫協同主持人、資策會金融科技中心區塊鏈數據治理組組長「吳李祺」;致力於公平交易法與區塊鏈法律議題與政策之研究,並身任眾多政府部門的諮詢及委託研究、清華大學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「范建得」,提供智慧財產、科法與產業技術面的專業支持。同時,長期投身數位音樂平台開發,曾創立iNDIEVOX音樂商店、Muzeum區塊鏈創意產業協定,擁有音樂人與科技人雙重身分的OurSong、KKFARM 共同創辦人「吳柏蒼」;臺灣首個運用雲端協作技術、區塊鏈版權溯源,並運用智慧合約自動分潤的互聯網唱片公司音樂霸技術長「程軒」;以及MÜ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第八屆董事長、現任第九屆個人董事「李念和」,與在反盜版運動和倡議集管團體設置多所貢獻的 RIT臺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「李瑞斌」加入與談陣容。

這次高峰會特別提供問答環節,觀眾可以利用slido發表自己的問題,向台上的講者提問。

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副理事長「詹婷怡」

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副理事長「詹婷怡」分享:「區塊鏈的應用與創作者經濟密不可分,這個產生的價值是要打破過去分潤的不公平,透過智能合約與區塊鏈去中心的特性,越多人參與越能產生經濟規模」。

左: 音樂霸技術長「程軒」 ; 右: MÜ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董事「李念和」

智慧合約自動分潤的互聯網唱片公司音樂霸技術長「程軒」:「認為NFT是新的發行手段,中間的差異反而是產業需要去解決的部份,在音樂產業上,有很多版權的歸屬是非常多樣化的,尤其是跨國的話更有很多問題點,它比較像共生共利的方式去做」。音樂霸的角色是在不同的平台間資料的認證,而版權與跨境的問題,期許用更新技術讓進一步解決,現有音樂人想看報表一等就要一年半年的狀況」。

MÜST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董事「李念和」:「區塊鏈應用不是音樂版權的唯一解,它並沒有劃上等號,但往前推進的力量是有的」。

「 我們眼見著傳統音樂產業凋零,但在NFT時代,帶來了改變,以數位化詮釋價值,在有生之年,能看到用NFT方式展開未來,有很多的期待」

下半場的主題為音樂版權與產業數位轉型,主持人一樣是馬念先,與談人有資策會金融科技中心區塊鏈數據治理組 吳李祺組長、Oursong共同創辦人 吳柏蒼、RIT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 李瑞斌、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范建得教授。

左:oursong 共同創辦人「 吳柏蒼 」 ; 右:清華大學區塊鏈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「范建得」

吳柏蒼先發表他的看法:「著作權應要遵循國家的法律,音樂著作權需要有一個極度中心化的機構來管理,但是區塊鏈的主張是去中心化的,這兩個概念恰好是衝突的。因此,他認為區塊鏈不是音樂著作權的唯一解」。

李瑞斌稱他代表的立場是音樂產業的另外一塊「唱片公司」。他以百年前的黑膠唱片為例,站在唱片產業的角度,唱片產業其實是最歡迎科技、擁抱科技的。不過當唱片產業被科技傷害的時候,就會用法律來回擊,我們反對的不是科技,而是濫用科技的人。而李瑞斌更認為區塊鏈會存在,也已經存在,但是區塊鏈不會成為集體管理組織的SOP裡面的全部,因爲區塊鏈的特色是點對點(P2P),跟集體管理組織的概念是相反的。

左: RIT臺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執行長「李瑞斌」 ; 右: 資策會金融科技中心區塊鏈數據治理組組長「吳李祺」

吳李祺則表示大家應該用瞭解新技術的想法來看待區塊鏈和NFT,而不是用投機的角度,不能只想著如何趁這個機會炒股票,賺一波錢而已。

范建得認為NFT豐富了元宇宙,NFT扮演連結現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的橋樑,但是NFT目前有個問題,當權力被侵害的時候沒有權利救濟的手段。不過NFT還是可以吸引很多內容創作者,我們應該善用區塊鏈技術,鼓勵善用NFT的價值創造更多內容出來。科技本身是中性的,區塊鏈重點是放在維繫大家的信任。

下半場一樣開放觀眾提問,有其中一位觀眾的問題是「透過區塊鏈或NFT當成音樂版權的解法,核心目標是否應該先完成資訊透明化?讓使用者有所本,創作者也可以完整知道自己的作品在哪邊被使用?」

吳柏蒼回應:「我們需要的就是一個更中心化的機構來管理目前音樂著作權的問題。不過,我並不是看衰區塊鏈技術,而是非常看好,藉由區塊鏈技術,未來的創作者可能不會加入現有領取分潤的體制。」

另外,他還認為未來區塊鏈很大的力量來源是「社群」,假設你並沒有無聊猿NFT但是卻把無聊猿NFT當作頭貼,誰會制裁他? 社群,而不是法律,當社群唾棄你之後,明天你的盜版項目就歸零了。

李瑞斌更將NFT的概念比擬為CD,購買CD不代表買到CD裡面歌曲的著作權,只能代表擁有該CD的所有權。因此李瑞斌認為NFT沒辦法解決著作權的問題,包含盜版、侵權。

吳李祺則表示:

「科技不能解決人的問題,人才能解決人的問題。區塊鏈是一個科技手段。」

台北流行音樂中心-NFTBoard
台北流行音樂中心-NFTBoard

最後馬念先主持人也向與談人提問,關於他們對串流服務在未來會不會存在的看法。

吳柏蒼認為串流服務未來還會在,畢竟大家買NFT並不是為了能聽一首歌,李瑞斌也同意並表示典藏跟欣賞是兩件事,欣賞是指隨時隨地可以聽到那首歌,也就是串流服務的價值,而NFT則是典藏的部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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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NFTBoar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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